湖南購車補貼政策對個人購車和單位購車的規定一樣嗎?
湖南購車補貼政策對于個人購車和單位購車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個人購車方面,補貼對象須為自然人車主。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0 月 31 日,在湖南省內轉出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車,并在湖南省內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家用乘用車新車。轉出的舊車必須是本人名下小型轎車或小型普通客車,購買的新車必須是小型、微型(九座以內)家庭自用的非營運客車(含皮卡)。舊車轉讓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購買家用乘用車新車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個人出售舊車時必須出具由湖南省內注冊的二手車交易市場或二手車經營主體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企業登記注冊地必須在湖南省。申領人轉出舊家用汽車車主、購買新車車主、交強險被保險人、完稅證明納稅人須為同一人。按照“本地購車、本地申領、本地核銷”原則,申領人在各市州購買家用乘用車新車即申領對應市州購車補貼。申領人通過全部審核流程后,根據車輛類型和價格分檔予以補貼。比如,2023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購買燃油車乘用車,購車金額 5 萬元至 10 萬元的可享受 3000 元/輛的消費券補貼,10 萬元至 25 萬元的可享受 5000 元/輛的消費券補貼,25 萬元以上的可享受 8000 元/輛的消費券補貼。新能源乘用車在相應區間依次享受 3600 元、4800 元、6000 元補貼金額。以云閃付電子消費券形式發放,可用于線下可受理云閃付的商戶消費。
而單位購車是沒有補貼的。
另外,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 1.5 萬元。汽車報廢更新的補貼范圍不包含單位用車及商用車。擬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等,向補貼受理地提交補貼申請。不可以同時申領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根據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個人消費者在省內購買新乘用車并轉出個人名下符合一定條件的舊乘用車,可按照購車類型和購車價格給予最高 1.4 萬元補貼。要求購買新車含稅價格在 5 萬元及以上才能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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